(SeaPRwire) – 一名荷蘭男子,他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因勒索和騷擾等與加拿大青少年阿曼達·托德自殺案有關的罪名,被阿姆斯特丹法院將其13年刑期減為6年。
艾丁·科班在阿姆斯特丹地方法院簡短聽證會上未出席,只宣布了刑期。他的律師羅伯特·馬萊維茨表示將向荷蘭上訴法院上訴此決定。
2020年,科班被引渡到加拿大接受與阿曼達·托德有關的指控審判。阿曼達·托德在2012年15歲時因在網上遭騷擾而自殺。科班出生於1978年,根據法院文件記載,現年應為44或45歲。
科班被引渡到加拿大是在條件下,其刑期將在荷蘭監獄執行。這也意味著去年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判處的監禁時間必須轉換為荷蘭的刑期。
荷蘭檢察官在7月表示,應根據荷蘭的量刑指引和科班在加拿大監獄的艱苦環境,將加拿大的刑期減至4年半。
法院裁決未計入科班在加拿大的監禁時間,而是判處最高6年的刑期。
科班目前正在荷蘭服11年刑期,因利用網路勒索33名年輕女性和男同性戀者而被定罪。本次判處的6年刑期將在他明年完成現有監禁後執行。
馬萊維茨稱加拿大的刑期「甚至在加拿大標準下也過於高」,科班不應再受任何刑期,但如果法院決定判處監禁,也不應超過1年,其中6個月緩刑。
“我們將上訴到最高法院,”他在短暫聽證會後對記者表示。
托德的自殺將網路霸凌問題帶入加拿大主流,因為她在YouTube上發布了一段視頻,用手寫字說明她如何被陌生人誘導在網路直播中露胸。
那張照片後來出現在Facebook專頁上,她的朋友都被加入其中。
雖然轉校,但她仍持續受霸凌,最後在發布視頻數週後自殺。
去年,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陪審團一審宣判科班面臨的所有指控成立,包括與青少年通訊以實施性侵犯及管有和散佈兒童色情物品。
去年判處科班時,加拿大法官瑪莎·德文表示,科班明顯知道其行為對阿曼達的嚴重影響,任何人當時都會明白。
她補充說,「摧毀阿曼達的生活正是科班明確表示的目標。不幸的是,一個他實現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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