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eaPRwire) – 耶路撒冷:以色列議會Knesset週一通過一項法律,規定對被判犯有致命恐怖主義行為的巴勒斯坦恐怖分子處以死刑,此舉引發了歐洲國家和以色列反對黨領袖的憤怒。
議員們以62票對47票通過了極右翼國家安全部長伊塔馬爾·本-格維爾(Itamar Ben Gvir)的立法,該法案規定以絞刑處決死刑。本-格維爾和他的政黨Otzma Yehudit提出了這項措施。
Otzma Yehudit議員茲維卡·福格爾(Tzvika Foghel)擔任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並在他的領導下推動該法案通過委員會。他告訴 Digital,以色列人已經厭倦了遏制和妥協的政策。
他說:「多年來,我們一直試圖取悅全世界,即使我們在街頭被謀殺。自10月7日以來,我們已轉向攻勢,以便我們能夠在未來主導現實。」
福格爾表示,對恐怖分子處以死刑是以色列更廣泛轉變的一部分,這是由於認識到沒有其他國家在加薩、黎巴嫩、猶大與撒馬利亞(西岸),以及葉門和伊朗面臨對抗激進伊斯蘭恐怖主義的現實。
他說:「對那些焚燒、強姦、肢解和虐待兒童及父母的恐怖分子處以死刑,與我們為納粹分子設立的懲罰是一樣的。」
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卡婭·卡拉斯(Kaja Kallas)表示:「歐盟在所有情況下和所有情況下都堅持反對死刑的原則立場。以色列長期以來一直對處決和死刑判決實行事實上的暫停,儘管安全環境複雜,但在該地區樹立了榜樣。」
她補充說:「以色列議會批准死刑法案,標誌著從這種做法和以色列自身承諾的嚴重倒退。我們對該法案事實上的歧視性特徵深感擔憂。」
以色列在建國歷史上僅對納粹大屠殺兇手阿道夫·艾希曼(Adolf Eichmann)於1962年執行過一次死刑。死刑在以色列法律中存在,但以色列法院在適用死刑的案件上,除了對納粹戰犯的懲罰外,其自由裁量權有限。
前總理兼中間派Yesh Atid黨現任領袖亞伊爾·拉皮德(Yair Lapid)表示,這項立法存在根本性缺陷,因為它不適用於參與2023年10月7日造成1,200人死亡的大屠殺的哈馬斯恐怖分子。
他補充說:「這項法律不是實力的展現;它是恐慌的標誌。這項法律比美國的任何法律都更極端,他們知道它會被法律推翻。它不是為了正義或威懾的法律,它是一項公關法律。」
Likud議員丹·伊盧茲(Dan Illouz)是該立法的支持者,他告訴 Digital,10月7日的事件在他看來,凸顯了阻止恐怖分子將綁架平民視為確保被囚禁武裝分子獲釋的可行手段的必要性。
他說:「死刑打破了這個等式。它作為最終的威懾,確保恐怖分子知道他們的行為只會導致自己的滅亡,而不是談判獲釋。我們是一個熱愛生命的民族,但為了保護生命,我們必須果斷地處理那些試圖摧毀生命的人。」
他補充說:「納坦雅胡總理的贊成票至關重要。它從以色列最高領導層傳達了明確無誤的力量和道德清晰的信息。總理親自投票,向我們的敵人,以及全世界表明,我們的政府在根除恐怖主義和保衛公民的決心上是完全團結和堅定不移的。」
以色列Channel 12政治評論員阿米特·塞加爾(Amit Segal)寫道,他支持「處決試圖謀殺平民的恐怖分子——尤其是10月7日的那些怪物」,但他批評了本-格維爾的立法。
他在時事通訊中寫道:「該法律將恐怖主義定義為『否定國家存在』的行為,這個定義可能適用於極端正統派等團體和『山頂青年』(本-格維爾支持的團體)中的暴力成員。」
塞加爾表示,「雖然本-格維爾的法律本質上是一場競選噱頭,但一項更負責任的法律正在系統中推進。由國會議員辛查·羅特曼(Simcha Rotman)和尤利婭·馬利諾夫斯基(Yulia Malinovsky)提出的法律,建立了確保Nukhba恐怖分子定罪的實際機制——程序和證據——之後可以判處死刑。」
另一位Likud議員阿米特·哈勒維(Amit Halevi)告訴 Digital,該立法的核心要素是區分刑事犯罪和危害國家或危害人類罪。
他說:「恐怖分子實施犯罪是出於一種旨在殺害、壓迫和控制所有猶太人的意識形態。這些恐怖分子,如果他們能做到,會殺死我們每一個人。他們是意識形態的殺人犯,與普通罪犯屬於不同類別,這是該法案的關鍵點。」
哈勒維補充說,需要進一步努力來明確界定危害國家罪,包括哪些屬於該類別,哪些不屬於。
他說:「總的來說,這項立法是朝著正確方向邁出的一步。我聽到的大部分批評都與普通罪犯有關。人們不了解敵人——他是誰以及這場戰爭是關於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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