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引起惡意廣傳 當局不公布涉違國安法下架館藏清單

署理民政事務局局長陳積志書面回應立法會議員質詢,表示香港公共圖書館會不時檢視及註銷不符合館藏發展的資料,當康文署發現有館藏涉嫌內容,可能違反香港法律的規定或不利於國家安全,會以嚴肅態度處理,暫停有關館藏的借閱等服務,並研究內容是否違反有關法律,或提供有關館藏的服務是否會不利於國家安全。

陳積志表示,由於公布因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而被下架或註銷的館藏清單,可能引致其他人士或團體惡意廣泛傳播有關館藏,不利於維護國家安全,因此不會提供有關清單。

他又說,《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教育局已向學校發出詳細行政和教育指引,提醒學校須確保校園範圍內展示的字句或物品,例如校園內的書本、刊物和單張沒有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內容。若接獲投訴,教育局會嚴肅跟進,包括調查個案是否屬實、審視學校的監管機制,並在有需要時向學校發出勸諭信或警告信,確保學校按規而行。

另外,社署亦會提醒社福服務機構,如有提供書刊借閱服務,亦須留意有否違反香港法律的規定或不利於國家安全,並以嚴肅態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