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選立法會後無交選舉申報書 兩人認罪被判囚三星期

2020年立法會選舉兩名候選人因為無按法例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早前承認控罪,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同被判囚三星期。

兩名被告分為任職護士、48歲的趙寶琴,及任職巴士司機、41歲的王振霖。主任裁判官錢禮判刑時表示,兩人的行為有可能影響選舉制度,鑑於案件涉及公眾利益,判監是無可避免。

案情透露,在前年選舉提名期內,兩人報名參選新界西地方選區選舉,分別為提名名單上的第一及第二名候選人。根據規定,同一份名單上的候選人,須向選舉事務處呈交一份選舉申報書。

其後有關選舉因疫情延後一年,按規定候選人需於2020年9月29日限期前提交選舉申報書,在多次發出掛號信及電郵提醒後,選舉事務處截至法定限期,仍沒有收到兩人選舉申報書,選舉事務處其後將投訴轉介廉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