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加重罰則 不遵循強檢公告可被罰2.5萬及囚半年

政府修訂《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多項規例,延長規例有效期多半年至今年9月30日,並加重罰則。

不遵從強檢指示或強檢公告等,最高可被判罰2萬5000元及監禁6個月;不遵從檢疫令或隔離令訂明為罪行,最高可被判罰1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