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民安被控作出具煽動意圖作為罪 保釋申請被拒

警方國安處拘捕歌手阮民安及另一名男子,涉嫌在社交媒體發布言論作煽動意圖行為,後者獲准保釋候查,阮民安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今午被押解至西九龍法院提堂。

阮民安暫時毋須答辯,控方透露仍在調查案件,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裁判官鄭念慈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4月14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檢驗阮民安手機、銀行紀錄及生意文件等。阮民安保釋申請被拒,需還柙候訊,他保留8天保釋覆核權,覆核聆訊將於本月25日舉行。

控罪指,41歲的阮民安於去年9月26日至今年1月21日期間,在社交網站Facebook及Instagram發表陳述,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及或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